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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送的彩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作者:时间:2021-09-05 00:00:00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716次举报


按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并且,按规定以下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比如工资、奖金;

2、一方因身体受伤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而一般情况中,结婚彩礼是在婚前给,所以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该认定为个人财产。

所以,如果结成夫妻后,双方感情破裂离婚时分割共同财产,那么结婚彩礼就不能请求分割。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就财产的价值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由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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