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司法实践中存在较大争议。产生争议的原因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最高法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2003年版)第十七条...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新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删除了原司法解释的第17条。
第一种意见认为,《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的丧葬费涵盖了奔丧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对丧葬费采定额化赔偿,丧葬费的计算标准不低,不应再支持赔偿。案例(2021)鲁0323民初1605号等
第二种意见认为,《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的定额化计算的丧葬费不包含奔丧费用,奔丧费用在原《人身损害赔偿解释》中是单独赔偿项目,丧葬费的现行计算标准与办理丧葬事宜的实际支出相比并不高,很多地方甚至买不到一块墓地。受害人近亲属奔丧属于因侵权行为产生的合理损失,国外立法例多数支持赔偿,故《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原第17条第3款规定的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费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合理费用仍应支持赔偿。(最高法院民一庭支持该观点)。案例: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鄂08民终947号等
综上,目前受害人家属主张处理丧事人员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是否会得到支持在各地区仍存在较大争议。若出现此情况及时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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