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刘某。
委托诉讼代理人:郭志刚,四川易通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程小宇,四川易通律师事务所律师。
申请人:唐某。
本院于 2024 年 7 月 8 日立案受理申请人刘某、唐某关于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申请并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申请人刘某、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于 2024 年 7月 8 日经成都市武侯区和顺民商事调解中心主持调解。
达成协议如下:
一、唐某于 2025 年 1 月 28 日前一次性向刘某偿还借款本金 50 000 元;
二、若唐某未按时足额履行上述协议约定的支付义务,则视为违约,则唐某应向刘某支付逾期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以剩余欠付款项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自 2020 年 6月 1 日起计算至剩余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
三、刘某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达成的调解协议书,符合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定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裁定如下:
申请人刘某、唐某于 2024 年 7 月 8 日在成都市武侯区和顺民商事调解中心主持调解下达成的《调解协议书》,合法有效。
当事人应当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自觉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审判员 黄
书记员 张
律师建议:
民间借贷纠纷非常常见,双方若达成了还款协议,千万不要以为问题就解决了。双方私下达成的还款协议是不具有执行力的,如果对方不还款,还得重新提起诉讼,无疑增加了诉讼成本和时间成本。
律师支招:
这种情况下,双方可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该司法确认具有法律效力,可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