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情形:在有些交通事故中,会出现案发时有没监控摄像头或者虽然有摄像头但由于清晰度或者角度的原因无法准确呈现发生事故时的原貌等原因从而导致交通事故的部分成因无法查清,交警蜀黍不会或者无法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受害人诉到法院,法院会如何确定双方的民事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审判人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法律规定,并充分考虑以下原则如过错责任原则及过错推定原则、证据全面审核原则、优者危险负担原则、贯彻公平原则和适度平衡受害人和赔偿义务人利益的原则、优先保护人身权的原则综合认定双方就此次事故应承担的责任比例。当然在具体的案例中并非以上原则均需应用,可能应用以上原则一个或者几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八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以证据能够证明的案件事实为根据依法作出裁判。
审判人员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依据法律的规定,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独立进行判断,并公开判断的理由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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