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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的利率能否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即LPR)的四倍

作者:时间:2023-12-28 00:00:00分类:法律常识浏览:486次举报


:不一定。要看借款资金的来源,如果借款资金来源金融机构,最常见的就是银行,则可以的,但也并不意味着没有上限,司法实践中,法院往往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第2条的规定,对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等综合息费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予以调减。

如果借款资金来源自然人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个人,自然人之间没有约定利息或者约定利息不明的,视为没有约定利息。如果双方约定利息,司法实践中,法院会根据民间借贷司法解释2020第二次修正)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如果自然之间的借款协议发生早于该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这里会涉及溯及力的问题,根据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以2020年08月20日这个时点为界限,之前适用原民间借贷司法解释,之后适用新的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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