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合同义务包括:
1.通知的义务,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一方当事人应当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其他当事人;
2.协助的义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协助对方处理与原合同有关的事务;
3.保密的义务,保密指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合同约定不得泄露的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条
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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