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并不影响劳动仲裁的申请权。
一般而言,劳动者可在辞职能在一年内提起劳动仲裁,因为这属于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范畴,即自当事人知悉或应知权益受损及责任方之日开始计算,时效为一年。
如涉及拖欠劳动报酬的争议,则需在劳动关系终止后一年内提出。
若因工伤等不可抗力或正当理由导致无法在离职后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仲裁时效将中止。
待中止事由消除后,仲裁时效将重新计算。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原则上劳动者想要救济自己的权利,必须在知道权利受侵害的1年内申请仲裁,如果超出仲裁时效,对方可以提出仲裁时效抗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