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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未尽义务致使发生事故导致消费者受伤的案例

作者:时间:2024-08-16 00:00:00分类:法律常识浏览:232次举报


1.案情简介:

· 2021年7月,张女士杭州某商场购物,结账离开时不慎踩到一摊洒落在地的酸奶而摔倒受伤。商场工作人员随后将张女士送往医院治疗,经诊断,张女士身体有多处软组织挫伤,左侧多发性肋骨骨折。

· 同年12月,浙江某司法鉴定机构受委托对张女士所受损伤进行鉴定,评定结论为张女士的伤残程度为十级,与本次外伤事故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 张女士与商场就赔偿问题协商无果后,诉至法院,要求商场赔偿其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15万元。

  2.法院判决:

· 法院审理认为,商场地面有酸奶但未及时清理,又未设置警示牌予以提示,导致张女士滑倒,应承担相应过错责任。同时,张女士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急于走路而未留意地面情况,未尽到相应的注意义务,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应承担部分责任。综上,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事故处置情况、当事人过错程度等,确定商场承担70%的责任,张女士承担30%的责任,并依法判决商场赔偿张女士10万余元。

3.案例警示:

该案例具有较强的警示教育意义,提醒商场、娱乐厅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在为顾客提供服务时,要主动履行安全保障义务,保障消费者安全。同时,也提醒消费者注意防范风险、避免自身人身、财产权益遭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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