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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小孩被碾压身亡”一案,从律师的角度怎么看?

作者:时间:2024-09-05 00:00:00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694次举报

   2024年8月11日,河北小孩球球在骑行过程中被碾压身亡一案自发生以来,已经引起多方力量的关注。据了解,8月25日,司机姜某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批捕,在此之前,亲属曾在当地组织调解下凑够20万元,希望能够对小孩家属进行补偿,但并未得到家属的接受。根据新闻报道,我们可以了解的案件信息有:事发路段处于“已竣工未交付”的状态,施工方与发包方是否尽到了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是否设置了安全警示标志、采取了有效的防护措施等情况尚不清楚。公安机关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将姜某逮捕,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过失致人死亡罪”。

过失致人死亡的构成要件内容为行为人实施了致人死亡的行为,并且已经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

主观责任形式为过失,即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造成他人的死亡结果具有预见可能性,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

过失致人死亡罪属于过失犯罪,是指由于过失导致他人死亡后果的行为。过失致人死亡,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致人死亡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前者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造成他人死亡。后者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到其行为可能会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但由于轻信能够避免以致造成他人死亡。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没有过失,而是由于其他无法预见的原因导致他人死亡的,属于意外事件,行为人不负任何刑事责任。

对于姜某一案,立场不同观点不同,大家的观点是什么呢?待看到案件全部信息之后,我们一起来讨论,欢迎大家各抒己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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