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离婚孙子判给母亲 祖父母有探视权吗
刘某到律所称,“儿子和儿媳今年上半年在法院离婚了,法院把孙子判给了儿媳,可判决上只有关于儿子每周探视孙子一次的内容,没有关于我和老伴探视孙子的内容,我和老伴想见孙子,前儿媳总说孩子学习很忙没时间。”刘某咨询,“现在我和老伴非常想念孙子,如果我们作为爷爷奶奶到法院起诉要求探望孙子,法院能支持吗?”
王律师解答,“祖父母探望孙子的要求也是合乎情理的,但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享有探望权的主体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探望权的产生以父母双方婚姻关系的解除为前提条件,以不直接抚养子女为必要条件,目前我国现行法律中,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探望权还没有被纳入调整的范围。因此如果起诉到法院,刘某的主张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难以得到法院的支持。”
王律师表示,“祖父母想念孙子的心情可以理解,建议结合孙子实际的生活、学习情况,通过与前儿媳的协商、沟通,来解决探望孙子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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