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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金领取步骤!!!

作者:时间:2024-08-27 00:00:00分类:法律常识浏览:832次举报

最近有很多人提问失业金是否离职了就能领,这种问题正常来说不是律师的业务领域。

此类问题属于个人缴纳社保后享受的权利之一,以有明文的法律规定及相关部门的规章,可能大部分网友不知怎么检索,反复问此类问题。

以下是法律有关领取失业金的条件及申请步骤,希望对网友们有一定的帮助,具体还得咨询社保局以免有改动。

一、申领失业金要哪些材料

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失业60日之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并带齐以下证件和资料:

1、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原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工作)关系的证明及复印件;

3、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社区劳动保障站(中心)开出的《失业证》或办理《失业证》的证明;

4、本人一寸免冠近照三张。

办理完登记后,失业人员本人于每月20日前持《失业保险金领取证》和身份证到经办机构办理领取手续,每月25日后到银行领取当月失业保险金。未签字报告本人就业状况的,停发当月失业保险金和门诊医疗费。农民合同工一次性领取生活补助金。

第一次办理失业登记的失业人员当月26日到经办机构领取存折(若26日是双休日,则向后顺延)。

二、申领失业保险金的程序

1、职工失业后,60日内到指定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2、申领失业保险金时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明,②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③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④省级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在10日内告知审核结果。符合条件的,在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或在经办机构取得单证,再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①重新就业;②应征服兵役;③移居境外;④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⑤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⑥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介绍的工作;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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