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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公检法诈骗案例

作者:时间:2024-09-10 00:00:00分类:法律常识浏览:2147次举报


冒充公检法诈骗是一种常见的电信网络诈骗手段,骗子通过冒充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国家执法、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打电话给受害人,声称受害人的身份被冒用或涉嫌各类犯罪,要求配合执法、司法机关工作,进而诱骗受害人将钱财转到嫌疑人提供的“安全账户”接受“审查”,以下是一个具体的案例:

一、案件经过

2024年7月,接到诈骗电话:吴某接到一陌生电话,对方自称是公安局的警官,正在调查一起名为“张勇洗钱案”的案件,并声称吴某与此案有关,需要其配合调查。

诈骗分子准确报出了吴某的个人信息,使其产生恐慌。随后,对方以案件涉密为由,要求吴某购买一部新手机并办理一张新的电话卡,用于配合调查。

吴某按照对方要求购买了新手机和电话卡,并注册了QQ号。诈骗分子通过QQ视频通话的方式,向吴某展示了虚假的办公环境和工作服,进一步获取其信任。接着,要求吴某下载一款具有屏幕共享功能的APP。

在吴某下载并开启屏幕共享软件后,诈骗分子通过远程操作,分多次将吴某银行卡内的共计150余万元资金转走。对方还声称,经过一周时间的调查后,钱款会退回至吴某账户,让其耐心等待。

然而,过了一周后,吴某并未收到任何退款,且与诈骗分子也失去了联系。此时,吴某才意识到自己被骗,随即报警。

 

二、手法分析

诈骗分子首先通过冒充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以受害人涉嫌犯罪为由,要求受害人配合调查。

接着,通过视频通话展示虚假办公环境和工作服等,以增加可信度,并诱导受害人下载具有屏幕共享功能的APP。

最后,利用屏幕共享功能窃取受害人的银行卡号、密码等敏感信息,进而盗刷其资金。

 

三、防范措施

接到自称是公检法的电话时,要保持冷静,不要轻信对方的说辞。

公安机关办案时会当面出示工作证或相关法律文书,不会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要求受害人转账或提供敏感信息。

如遇类似情况,应及时与家人、朋友沟通或拨打110、96110等反诈热线进行咨询。不要随意下载不明来源的APP或提供个人敏感信息给陌生人。

通过提高警惕性和加强防范措施,可以有效减少冒充公检法诈骗案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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