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需要明确恋爱关系的性质和双方的权利义务。恋爱关系是一种自愿、平等、互惠的关系,双方应该尊重彼此的意愿和权益。在恋爱过程中,双方都有权决定是否给予或接受财物,但这种给予应当是基于自愿、非强制或欺诈的情况。
针对如何追回恋爱钱款的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步骤:
1. 沟通协商:首先,双方应通过沟通协商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可以尝试直接对话,互相表达自己的想法和诉求,共同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在沟通过程中,要保持冷静、理性,避免情绪化或攻击性的言辞。
2. 证据收集: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以尝试收集证据。证据可以是双方之间的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约定等,用以证明双方之间的恋爱关系以及涉及到的财物问题。这些证据将有助于在后续的法律程序中提供支持。
3. 恋爱期间的经济往来分以下集中情况:
(1)一般赠与——赠与方一经交付,不能要求返还
恋爱期间共同花费及相互转账性质认定:对于合理范围内的较小金额或没有明显意图较大金额的赠与,在不能证明系为结婚而特意赠送等情况下,应认定为一般的赠与,具体可以包括以下情况:比如相互购买礼品, 特殊节日,平时赠送等。
(2)附条件赠与——所附条件未生效,应当返还
赠与一方的真实意图是为了缔结婚姻关系,系附条件的赠与。附条件的赠与只有在所附条件成就时生效,如果所附条件未生效,赠与不发生法律效力,赠与物应当返还。
(3)借款---要有借贷合意的证据,应当返还
主张恋爱期间的借款,鉴于其关系的特殊性,在互相转款时要有明确的转款附言,并在微信、短信聊天中对转账性质予以确认或有录音对方承认要还。
具体的案例要结合双方转账时的聊天记录, 转账用途,后期证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