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程价款结算产生争议的案件中,常见争议焦点即增项问题,包括增项的有无、具体内容以及对应的价款金额。增项属于对装饰装修合同的变更,遵循合同变更的一般原则: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但对合同变更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装修公司作为主张增项存在的一方,依法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在双方合同明确约定增项需签订书面合同的前提下,若胡某对增项存在异议,装修公司只有提供双方针对增项的书面补充协议,主张的增项价款才能获得法院支持。
周律师提示,合同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对有关施工内容的变更、洽商等必须约定明确且尽量采用书面形式确认,对于双方的口头沟通及时以照片、视频、微信记录、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进行保存。对于业主方而言,为限制施工方随意增项导致成本的不当增加,应在合同中设定针对增项的形式要件,如约定“实际施工过程中出现增项,增项应以双方签字确认为准,最终根据实际工程量结算”等类似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