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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领取企业年金的条件是什么?

作者:时间:2024-08-11 00:00:00分类:法律论文浏览:954次举报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国家鼓励企业建立企业年金。企业年金是对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重要补充。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领取企业年金:


  (一)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也可以将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全部或者部分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合同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


  (二)出国(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三)职工或者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未达到上述企业年金领取条件之一的,不得从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提前提取资金。


  律师补充:


  企业年金基金由下列各项组成:


  (一)企业缴费;


  (二)职工个人缴费;


  (三)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


  企业和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应当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企业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实行企业年金后,企业如遇到经营亏损、重组并购等当期不能继续缴费的情况,经与职工一方协商,可以中止缴费。不能继续缴费的情况消失后,企业和职工恢复缴费,并可以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按照中止缴费时的企业年金方案予以补缴。补缴的年限和金额不得超过实际中止缴费的年限和金额。


  【法律依据】


  《企业年金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国家鼓励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建立企业年金,应当按照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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