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时间:07:00-21:59 服务地区

大竹县凌律师发表的财产保全申请书

作者:时间:2023-12-01 00:00:00分类:法律论文浏览:722次举报


 大竹县凌律师发表的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周某,男,汉族,1991年3月7日生,住四川省大竹县,身份证号码51300307XXXX,联系电话:

申请人:唐小某,男,汉族,住四川省大竹县,身份证号码:513029XXXX,联系电话:

大竹县律师大竹律师大竹县律师事务所大竹刑事律师大竹离婚律师大竹县法律免费咨询律师大竹民间借贷纠纷律师

申请事项:

1、请求贵院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申请人唐小某名下的所有银行账户存款,包括支付宝、微信等,并冻结金额为45000元(大写:肆万伍仟元)。

2、本案的保全费由被申请人唐小某承担。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周某与被申请人唐小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贵院已经立案受理,为了确保判决胜诉后,能够顺利执行,现特向贵院申请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申请人唐小某名下的所有银行账户存款,包括支付宝、微信等,并冻结金额为45000元(大写:肆万伍仟元),望批准!

此致

大竹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

                                      

 

 


律师
律师 已认证
  • 执业年
咨询律师
版权所有:IP属地:
技术支持:中华律师网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722 昨日访问量:

中华律师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中华律师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