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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拆迁前是否允许房屋扩大规模建设

作者:时间:2024-05-20 00:00:00分类:法律论文浏览:2109次举报

       拆迁前是否允许房屋扩大规模建设


导读:拆迁前是不允许房屋扩大规模建设的,该对于扩大规模的建设,是不会给予赔偿的。拆迁前房屋扩大规模建设的处理方式是,相关部门会对拆迁人作出限期拆除的决定等。

一、拆迁前是否允许房屋扩大规模建设

  拆迁前不可以扩建房屋。被拆迁人为了多拿拆迁补偿款,会在拆迁范围确定以后临时加盖房屋。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拆迁范围确定以后是不允许扩建的,而且针对这种加盖的房屋,是不予补偿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二、拆迁前房屋扩大规模建设怎么办

  1.首先,如果拆迁项目还没有开始,在原有房屋基础上私自加盖的话,肯定是违反相应的规划的。这种情况下,规划部门可能会对这个房屋的所有权人作出限期拆除的决定,将扩建的部分要求房主一定期限内自行拆除。如果逾期不拆除也不通过法律途径去救济的话,规划部门可能会强制拆除。

  2.其次,如果说拆迁项目已然进行,被拆迁片区内的所有房屋都将会被拆除的话,就没有必要先作出一个处罚决定了。一般会在前期调查过程当中将这一部分房屋认定为是加盖房屋,也就是说,测量房屋的时候这一部分将不会被认定为合法面积,是不予补偿的。总的来说,处理方式就是会跟被拆迁房屋一同被拆除。

  3.因此,拆迁前期扩建的房屋不但会被一同拆除,还会面临拿不到补偿款的风险。

  对承租人的补偿款为:货币补偿金额,等于市场评估价。

三、拆迁前房屋扩大规模建设发生纠纷的时效是多久

  行政诉讼时效是六个月、民事纠纷诉讼时效是三年。拆迁的诉讼时效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或权益被侵害之日起算,超过二十年的法院不予保护。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引用法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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