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时间:07:00-21:59 服务地区

第三方代缴社保,工伤责任仍由用人单位承担

作者:时间:2024-06-13 00:00:00分类:法律论文浏览:371次举报

   李某于2018年8月6日入职甲公司担任工程技工。2020年3月9日,李某在工作中不慎扭伤左足踝,认定为工伤及伤残十级。此后李某向甲公司主张工伤待遇。甲公司提交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证明已委托案外乙公司缴纳了李某工作期间的社会保险,故认为工伤待遇应该由社保基金支付,非由公司承担。李某认为因社会保险缴纳地在A区,其本人在工作所在地B区认定工伤,导致社保基金不予报销,且其与乙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因此应当由甲公司向其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及医疗费。甲公司抗辩称,其已通过第三方代缴社保,无需承担上述费用。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在与甲公司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在工作中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及伤残十级。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是其法定义务,甲公司作为用人单位,未依法为李某缴纳工伤保险,致使李某无法获得社保基金赔付,该公司应支付李某工伤保险待遇。

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缴纳主体需是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委托第三方代缴社会保险不合法,如因此导致工伤保险基金拒绝支付劳动者工伤待遇,则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


律师
律师 已认证
  • 执业年
咨询律师
版权所有:IP属地:
技术支持:中华律师网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371 昨日访问量:

中华律师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中华律师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