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行为认定
及权利救济
白连华 福建信实(集美)律师事务所
内容摘要:财产分割是离婚诉讼中的核心争议焦点,在很多离婚案件中可以发现,当夫妻感情破裂准备离婚时,持有财产或具有管理财产优势的一方,往往会出于获得更多财产份额的动机,采取各种手段,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而这种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通常具有隐蔽性,对权益受损一方提出了较高的举证要求,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难以得到法院的认定。本文的目的就是探讨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认定标准以及应对策略等问题。
关键词: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行为认定、举证责任
一、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含义
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都是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客观行为表现。隐藏,是指将财产隐藏起来,不让他人发现,使另一方无法获知财产的所在从而无法控制。转移,是指私下将财产移往他处,或将资金取出移往其他账户,脱离另一方的掌握。根据发生的时间段,也可以分为在正常婚姻存续期的隐藏、转移行为和感情破裂语境下,处于准离婚状态(包括但不限于诉讼离婚期间)下的隐匿转移行为。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具有平等的知情权,且在日常生活所需要的范围内,具有平等处理权,如果一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在未经协商私自处分,那么另一方对财产处分的去向是不知情,就会涉及隐藏、转移财产问题。
二、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类型
(一)隐藏不报
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名下的不动产、银行存款、保险、股票基金债券等财产本就是通过隐蔽手段获取,或在婚前已经取得,但是未告知配偶,配偶则很难具体了解这些财产的存在,离婚时对方往往继续隐瞒,拒不告知配偶相关财产的详细信息,致使配偶无法分割到应有的夫妻共同财产。
(二)私下转移
为防止配偶或者法院追查名下财产,一方会将夫妻共同财产私下转移到他人名下,这些人包括父母、兄弟姐妹以及其他亲朋好友等,实践中转移的财产及行为方式主要有:
1.支配存款。以取现、提现、转账的方式,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存款,微信支付宝账户资金、股票账户资金等转至他人名下。
2.虚假交易。与他人恶意串通,将不动产、机动车、股份等财产以无偿或者低价转让的方式过户到第三人名下,使第三人成为名义上所有者,但实际上所有权和控制权仍在自己,致使配偶无法分割到财产。
3.财产赠与。直接将己方名下财产,通过赠与的方式,转移给父母、兄弟姐妹等第三人,更有甚者,违背公序良俗,将财产直接赠与自己的婚外情对象,以达到侵占配偶财产的目的。
4.变卖资产。将己方名下财产通过中介或他人介绍以正常途径、正常价格出卖给第三人,然后进一步将所得价款隐藏或转移。
(三)资产代持
只要夫妻一方在财产方面抱有私心,那么就可能从产生离婚想法开始,甚至在婚姻之初,就已经将自己的部分财产有准备地放在他人名下,比如借用他人名字购买不动产、机动车,或者委托他人代持企业股份,又或借用他人账户进行资金往来,即使将来发生离婚纠纷,可以串通持有人拒不承认事实,而配偶一方又无法掌握证据,就无法就该部分财产进行分割。
(四)虚构债务
一方为了达到多分夫妻共同财产或侵占对方财产的目的,与他人恶意串通,伪造夫妻共同债务,欺骗对方,例如谎称经营贷款等,导致对方误以为自己需要对这部分夫妻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所以在离婚财产分割时作出让步,或者直接以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向虚假的债权人进行清偿,从而蒙受财产损失。
三、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
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模式复杂多样,财产权益受到侵害一方又多举证困难,造成了离婚案件审理时认定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难题。但从案例中,我们可以总结以下裁判依据:
(一)在离婚协议中,对已经披露和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范围作出明确承诺和界定后,又被查到的还有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未报备,可以依法认定为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
参考案例:(2016)陕01民终6383号民事判决书中,肖某、江某在离婚时虽达成离婚协议,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但因江某隐瞒涉案财产,离婚协议并未分割全部夫妻共同财产。法院认定,肖某起诉要求分割江某隐瞒的夫妻共同财产,符合法律规定。
(二)不符合日常消费习惯和需求的大额取现行为,通过综合判断款项金额是否超出日常消费需求、款项用途是否合理、取现时间是否在离婚诉讼较近的一到两年内,从而认定是否属于隐藏、转移财产行为。
参考案例:(2022)京民申7481号民事裁定书中,白某在其夫妻双方已存在矛盾且出现离婚诉讼的情况下,仍在未经张某允许的情况下向其父白存仁短时间内转账合计635万元,就其未能说明合理理由的585万元,法院认定为转移夫妻共同财产。
(三)对于不动产和机动车这类有权属证书的财产而言,法院主要对受让人身份、涉案财产取得时间、财产权属变更时间、交易金额及凭证进行审查,以此作为财产转移行为的认定标准。通常在过户之后更容易认定为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行为。
但是,如果财产通过正常途径转移给其他人的,在离婚案件中便只能主张就财产转让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当事人需要通过专门的诉讼,才有可能将已经转移走的财产追回至配偶名下,再主张进行分割,维权难度较大。
参考案例:(2019)京03民终11255号民事判决书中,二审法院认为,涉案房屋购买于刘某某与闫某婚姻存续期间,且系刘某某与闫某离婚纠纷中诉争财产之一,闫某明知房屋系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将涉案房屋出售给王某,存在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主观恶意。
(四)将夫妻共同财产以转账、赠与的方式转至父母名下,甚至违背公序良俗,为婚外情对象购置动产和不动产、购买奢侈品等行为,可以认定为转移夫妻共同财产。
参考案例:(2022)粤01民终6181号民事判决书中,陈某1给父母转账40万元和给李小泳转账30万元,三笔支出均缺乏足够的理据,法院考虑该三笔支出金额较大,距双方离婚诉讼时间较短,将这部分存款视为既存的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四、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一)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法理分析
夫妻双方采取法定夫妻财产制,或者夫妻双方通过书面约定采取一般共同财产或部分共同财产制的,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双方共同共有。一方面,夫妻双方在处分共同财产时,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任何一方不得违背他方的意志,擅自处置。特别是对共有财产做较大的变动时,如转让、赠与等,更应当征得对方同意,否则就侵害了另一方对共有财产的所有权。另一方面,如果夫妻一方通过伪造债务的方式实现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目的,当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需要对方以其个人财产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债务,这样又侵害了对方的个人财产权益。
(三)对隐藏、转移行为的处理
一是在离婚时,对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此处表述为“可以”,而并非“应当”。即使发生了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也不是必然造成一个少分或者不分财产的当然结果。
二是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的,可以向法院提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后就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问题提起诉讼的,应当注意三年诉讼时效的问题。
五、举证责任
(一)举证责任分配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适用,应当遵循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即客观上实施了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主观上存在侵占夫妻共同财产或对方个人财产的故意。
对于权利受到侵害的一方,需要举证其配偶所做的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即可推定其配偶具有侵占共同财产的故意。在举证时,不用专门区分某一行为属于隐藏或转移,只需证实该行为存在即可。被主张的一方,则需要就其不存在侵占夫妻共同财产的主观故意,通过反证推翻推定的事实,对争议财产的来源、用途、处置时间和目的等因素做合理解释和说明。
(二)举证所面临的困难
1.财产范围广。随着社会物质生活的极大丰富,家庭财产的形态也呈现多样化趋势。虽然房产、车辆、存款仍然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主要形态,但是股票、有价证券、理财保险以及公司股权等财产,也逐渐成为财产分割需要关注的重点,这些财产的存在本身就具有隐蔽性,不易收集证据。
2.在司法实践中,主张财产权益受到侵害的一方,往往在婚姻中就是处于弱势地位的一方,其自身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情况不够了解,对已知的夫妻共同财产也无法作到实际控制,而对方实施的隐藏、转移的行为又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导致其举证存在较大困难。
3.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往往涉及到很多的案外人,想要搜集夫妻以外其他人的相关证据十分困难,如果是资产代持,在事先不知情的情况下,更难以获得线索或证据,甚是无法掌握财产信息,不知道财产的存在。
4.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有经营公司或个体工商户,而且时间较长,还可能发生夫妻共同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的情形,为其中一方利用公司经营行为或通过做账隐藏、转移财产提供的便利条件,如果不是深度参与经营管理或具有一定专业性,很难发现其中问题。
六、权利救济的建议
(一)道德义务
夫妻之间的信任和道德约束对于婚姻的稳定和和谐非常重要。夫妻之间应该建立起互信和尊重的关系,诚实和公正地处理共同财产是一个道德的要求。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该建立共同财产的管理机制,遵守互助和共同责任的原则,任何一方不应当以不公平的方式隐藏或转移共同财产。
(二)防范和救济措施
1.搜集并保管相关文件和记录,确保保留并备份与夫妻共同财产相关的所有文件和记录,包括婚姻登记证书、房产证、银行对账单、财产交易记录等。如遇到可疑行为,保留相关通信记录和交流记录,包括短信、电子邮件、社交媒体信息等,都可能在将来的法律程序中作为证据使用。
2.尽早获取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详细信息,包括资产、债务、收入、投资等,可以向银行、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士咨询,以确保了解夫妻共同财产的真实情况,并关注财产变动状况,包括银行账户、投资账户和债务情况等。定期查看银行对账单和交易明细,以及其他涉及财产的文件和账目,确保始终掌握财产情况。
3.如果有理由相信对方可能会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密切关注对方的工作和金融事务,特别是大额资金支取或贵重物品交易,以及其他可能涉及资产转移的异常行为或交易,并即使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采取合适的法律措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保护夫妻共同财产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