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时间:07:00-21:59 服务地区

刑事案件中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作者:时间:2024-07-25 00:00:00分类:律师随笔浏览:444次举报

经常有人咨询,自己被公安拘了好几天,最后却没有刑事立案或者自己在看守所被关了好几个月,最终不起诉,这些情况能不能申请国家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第17、18条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受害人可以申请刑事案件的国家赔偿:1是公民被采取刑事拘留的程序违法或者虽然拘留程序违法,但是拘留时间超过法律规定的时限,之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宣判无罪的;2是公民被逮捕以后,又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宣判无罪的;3是再审改判无罪,但是原判刑罚已经执行了的或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了的;4是公民被刑讯逼供、殴打、虐待等造成身体伤害或死亡的;5是公民被执法人员违法使用武器、器械造成身体伤害或死亡的;6是被司法机关或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违法查封、扣押、冻结、追缴了个人合法财产的;具有以上任一情形,受害人都有权获得国家赔偿的机会,但也有例外情形,我们下期再谈!


律师
律师 已认证
  • 执业年
咨询律师
版权所有:IP属地:
技术支持:中华律师网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444 昨日访问量:

中华律师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中华律师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