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2017年前后任某某在莱州市某两处矿坑参与非法采矿活动,莱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指控任某某构成非法采矿罪,涉案两处矿坑损失价值金额特别巨大。
基本经过:任某某该案案发后其家属在公安侦查阶段时曾委托王天宇律师前往看守所进行会见,但后续其家属委托了莱州当地的律师进行辩护。之后过了一段时间其家属再次找到王天宇律师,称不满意已委托的当地律师,想换律师。于是其家属又委托了王天宇律师为任某某进行辩护。王律师接手该案之后,通过多次会见任某某、阅卷、跟家属沟通、跟检察官法官沟通,开展辩护工作。该案前后经过三次庭审,庭审时王律师主要从案件定性、证据情况、量刑情节等方面开展骑墙式辩护,庭后王律师又跟主审法官多次沟通,同时联系家属积极退赔,最后案件取得较好结果,其中一处矿坑的非法采矿被打掉并没有被认定,另一处矿坑的非法采矿虽然被认定但也争取到缓刑的结果,目前任某某已从看守所回到家中,其家属亦对王律师的辩护工作非常满意。至此,本案圆满办结,已结案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