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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诈骗罪 刑事缓刑辩护律师

作者:时间:2024-09-30 00:00:00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463次举报

广州诈骗罪刑事缓刑辩护律师广州取保候审律师


【团伙诈骗罪从犯缓刑案例分析】

本案在侦查阶段给被告人梁某某等人定诈骗罪(诈骗罪定罪量刑要比合同诈骗罪定罪量刑重),对此律师提出本案应定合同诈骗罪的辩护意见,被最终采纳。对于给与被害人郭某某的退赃情况,被告人梁某某不但将自己的赃款全部退还,而且额外多退还了8.3万元,并且积极协调其他同案给受害人退赃,在其中起到关键性作用,足以证明其认罪悔罪态度较好社会危害性不大。在本案的第二起和第三起案件中,公安部门认为被告梁某某参与其中存在销赃等情况,对此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从案件相关证据方面进行分析,证明现有证据不能得出唯一的案件事实,不能排除其他可能性的结论,案件部分事实和证据存在矛盾之处,后检察院采纳以上意见,仅针对第一起郭某某合同诈骗案对被告人梁某某提起公诉。再加上被告人梁某某符合自首、从犯、初犯等情节,而且被告人同意认罪认罚,法院最终对被告人梁某某从轻减轻处罚裁决判处梁某某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宣告缓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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