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2023年11月,原告李某通过微信渠道花费3650元购买某雪场2023-2024滑雪季门票卡一张,并在售票处激活。之后原告正常使用该卡进入雪场游玩。2023年12月上旬,李某多次推荐、邀请朋友来雪场游玩。一天,原告对朋友进行滑雪指导时,被雪场工作人员告知,指导他人学习滑雪行为违反了雪场内部规定,李某的季卡将被停用。之后,原告再次到雪场时发现自己的季卡已经被封,于是连续两天他们通过购买单日门票方式进入雪场。李某被封卡后,曾通过市长热线、消费者权益保护热线向相关部门投诉。双方未能达成协议,李某起诉至法院,要求雪场退还自己购买季卡及两次单日门票的花费并进行公开道歉。
二、法院审理/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李某通过某微信用户购买被告某雪场所属公司对购房业主免费赠送的门票季卡,并非通过官方正规渠道购买,退费与雪场无关。本案为合同纠纷,对于原告要求公开道歉请求,不属于合同纠纷承担责任法定方式。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全部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