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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请的介入手术专家需要哪些资质?

作者:时间:2023-11-22 00:00:00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530次举报

现在心脑血管疾病、外周血管疾病及恶性肿瘤越来越多地采用介入手术治疗办法,费用高但效果显著,而且创伤小耐受人群多,很多医院积极开展,但因资质和技术水平问题,不得不外请专家,当这一类治疗涉及医疗纠纷时,主刀医生的资质往往是争议的焦点,林律师今天给大家分享一下外请的介入手术专家需要哪些资质的问题。

一、大部分介入手术为四级手术。

根据《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试行)》,低年资副主任医师:可主持三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逐步开展四级手术;高年资副主任医师:可主持四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或根据实际情况可主持新技术、新项目手术及科研项目手术;主任医师:可主持四级手术以及一般新技术、新项目手术或经主管部门批准的高风险科研项目手术。同时手术医师开展相应手术时医疗机构必须有《医师技术档案》(包括手术授权)。

所以四级手术必须高年资副高以上职称(职称证)、有包括相应手术授权的《医师技术档案》才可以主刀。

二、外请医师必须完成的程序。

根据《医师外出会诊管理规定》,邀请会诊的医疗机构拟邀请其他医疗机构的医师会诊,需向会诊医疗机构发出书面会诊邀请函。内容应当包括拟会诊患者病历摘要、拟邀请医师或者邀请医师的专业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会诊的目的、理由、时间和费用等情况,并加盖邀请医疗机构公章。用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会诊邀请的,应当及时补办书面手续。

发生纠纷时,可以要求医院提供外聘主刀医师的会诊邀请函

三、介入手术主刀医师的特殊资质要求。

根据《2019年综合介入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组织对心血管疾病介入、综合介入、外周血管介入和神经血管介入4个介入类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进行了修订,并于2019年11月15日发布,主要包括对非血管疾病和肿瘤进行诊断和治疗的介入技术。

拟开展按照三级及以上手术管理的综合介入诊疗技术的医疗机构,在满足以上基本条件的情况下,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综合介入诊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本机构执业医师中,至少1名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拟独立开展按照四级手术管理的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的医师,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从事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工作不少于5年。累计独立完成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操作不少于200例;其中完成按照三级手术管理的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操作不少于50例。

经过符合要求的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培训基地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心血管疾病介入培训并考核合格证)。

3.拟独立开展按照四级手术管理的综合介入诊疗技术的医师,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还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从事综合介入诊疗工作不少于5年,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累计独立完成综合介入诊疗技术不少于500例;其中完成按照三级手术管理的综合介入诊疗技术不少于200例。

经过符合要求的综合介入技术培训基地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综合介入培训并考核合格证)。

4.拟独立开展按照四级手术管理的外周血管介入诊疗技术的医师,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还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从事相关临床专业诊疗工作不少于10年,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累计独立完成外周血管介入诊疗操作不少于800例;其中完成按照三级手术管理的外周血管介入诊疗操作不少于200例。

经过符合要求的外周血管介入技术培训基地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外周血管介入培训并考核合格证)。

5.拟独立开展按照四级手术管理的神经血管介入诊疗技术的医师,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从事相关临床专业诊疗工作不少于10年。累计独立完成神经血管介入诊疗操作不少于400例,其中完成按照三级手术管理的神经血管介入诊疗操作不少于100例。

经过符合要求的神经血管介入技术培训基地系统培训,具有开展相关技术的能力(神经血管介入培训并考核合格证)。

也就是发生纠纷时,主刀医师要能提供相应的职称证(能证明相关临床专业诊疗工作年限)、介入培训并考核合格证、独立完成介入诊疗操作例数证明

 

综上,从事介入手术(四级)的主刀医师资质要求不低,实践中经常有三甲大医院虽有技术但资质不够的医师到其他医院做手术,如果因手术产生医疗损害,医院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患方可以依据上述法规索要相应资质证明,如果医院无法提供,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控制书证的医院无正当理由不提供书证的,法院可以推定医院无相应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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