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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国外旅游,通关时被拒绝入境 ,旅行社是否担责?

作者:时间:2024-01-07 00:00:00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045次举报

一、案情简介

2021年9月,年过花甲的老周打算到国外走走看看,便报名了某旅行社的H国七日游,老周随团从大连出发,到达H国港口时不能入关,被强制遣返。旅行泡汤的老周越想越闹心,认为旅行社在他被遣返时没有提供帮助,也没有作出任何说明,违反了双方旅游合同的约定,故将旅行社诉至法院,要求旅行社全额退款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


二、法院审理/判决

 法院审理后认为,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的客观原因导致旅游合同无法履行时,旅游经营者、旅游者请求解除旅游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旅游经营者、旅游者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退还尚未实际发生的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老周与旅行社签订的旅游合同合法有效,老周因自身原因无法通关,导致旅游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老周入境回国,双方合同已经解除。旅行社应退还未实际发生的旅游费用。最终,法院判决旅行社在扣除实际发生的费用后,将剩余旅游团款及车费退还给老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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