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时间:07:00-21:59
服务地区
首页
律师介绍
咨询服务
亲办案件
用户评价
律师文集
联系方式
罗普特688619过往违披索赔提示
作者:
时间:2024-03-25 00:00:00
分类:律师随笔
浏览:357次
举报
2023
年
10
月
31
日晚间,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者罗普特)披露收到中国证监会厦门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
经查明,罗普特存在的
违法事实包括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20
年
12
月,罗普特就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贵州省都匀市、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等地
3
个项目与客户签订
3
份供货协议,合同金额合计
241,763,705.71
元。
2021
年,罗普特及全资子公司罗普特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就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
6
个项目以及贵州省都匀市项目与客户签订
3
份供货协议,合同金额合计
148,731,742.96
元。
2020
年、
2021
年,罗普特以发货经客户验收时点为标准,对前述项目进行了收入确认。
事实上,相关商品的控制权在罗普特确认收入时并未转移至客户。同时,除按照供货协议约定交付相关商品外,罗普特还须提供项目方案设计、组织项目施工、设备安装调试等配套服务。
2020
年、
2021
年,罗普特通过提前确认上述项目收入,虚增
2020
年营业收入
213,950,182.01
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
34.65%
,虚增
2020
年利润总额
146,115,311.45
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
81.21%
;虚增
2021
年营业收入
111,729,560.55
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
15.42%
,虚增
2021
年利润总额
20,747,357.66
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
20.41%
;虚减
2022
年利润总额
73,100,883.73
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绝对值的
30.84%
。
2023
年
6
月
20
日,罗普特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按照公司“社会安全系统解决方案销售”模式,即以项目最终客户验收报告时点为收入确认时点标准,对上述项目相关定期财务报表数据进行了更正。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监管局对罗普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400
万元罚款
。
同时,对相关当事人予以处罚。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中国证监会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关于索赔条件,广州杨森律师团队认为,暂定为:在
2021
年
4
月
20
日至
2023
年
5
月
16
日期间买入罗普特股票(
688619
),并在
2023
年
5
月
17
日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该公司股票而产生损失的投资者,可以考虑选择起诉索赔。
当然,这也只是投资者的诉权,是否有因果关系、重大性及能否得到支持仍需要由法院审理作出认定。
律师特别提示的是,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投资者若不及时主张权利,很可能因为时效届满而丧失胜诉权。注:更多其他可索赔证券,可与律师取得沟通。
公开资料显示,罗普特是科创板上市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02
月
23
日上市交易,主营业务是社会安全系统解决方案的设计和实施、安防视频监控产品的开发和销售、运维及其他服务等。
律师其他文章推荐
律师
已认证
执业年
咨询律师
友情链接:
法律咨询
版权所有:
IP属地:
技术支持:中华律师网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357
昨日访问量:
中华律师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
中华律师网投诉入口
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
律师服务地区
电话
法律咨询热线
咨询
分享
顶部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