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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平股份603843索赔提示:正平股份603843收到处罚事先告知书,受损投资者或可索赔
作者:
时间:2024-03-25 00:00:00
分类:律师随笔
浏览:78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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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3
月
23
日,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正平股份)披露,收到中国证监会青海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经查明,正平股份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正平股份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营业成本
10,149,128.12
元,占当期营业总成本的
1.05%
;虚增营业收入
13,532,170.83
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总额的
1.41%
;虚增利润
3,383,042.71
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
11.11%
。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
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监管局拟
对
正平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150
万元罚款。同时处罚相关责任人员。
早在
2023
年
9
月,正平股份因信息披露问题收到青海监管局下发的《警示函》
,涉及两方面的披露问题。
第一,未依法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第二,会计核算不准确。
根据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关于索赔条件,广州杨森律师团队分析认为,暂定:在
2022
年
4
月
29
日至
2024
年
1
月
22
日期间买入正平股份
603843
,并且在
2024
年
1
月
23
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公司股份而产生损失的投资者,可以考虑选择起诉索赔以尝试挽回部分损失。
当然,这也只是投资者的诉权,是否有因果关系及能否得到支持仍需要由法院审理作出认定。
值得提示的是,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投资者若不及时主张权利,很可能因为时效届满而丧失胜诉权。注:更多其他可以索赔的证券,可与律师取得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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