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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夏智慧000662索赔提示:索赔时效已不多!
作者:
时间:2024-04-08 00:00:00
分类:律师随笔
浏览:111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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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2
月
28
日,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天夏智慧)披露,收到中国证监会送达的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
,
天夏智慧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
一、通过虚构智慧城市建设项目完成情况的方式虚增收入和利润
;
二、虚假披露公司实际控制人;
三、未完整披露对外负债;
四、未按规定披露为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
五、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提供担保事项;
六、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事项。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中国证监会广西监管局对天夏智慧责令改正
,
给予警告
,
并处以
60
万元罚款。同时处罚相关责任人员。
根据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关于索赔条件,广州杨森律师团队分析认为,暂定:在
2016
年
8
月
30
日至
2020
年
4
月
26
日期间买入天夏智慧
000662
,且在
2020
年
4
月
27
日(含)之后卖出或仍继续持有公司股份而产生差额损失的投资者,可以依法主张赔偿。其他更多可索赔证券,可与律师取得详细沟通。
值得特别提示的是,
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三年,预计针对上述违披行为的索赔时效将于
2024
年
12
月届满,剩余的诉讼时效已不多了。投资者若不及时主张权利,很可能因为时效届满而丧失胜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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