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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受贿罪】(刑法第387条)

作者:时间:2024-09-09 00:00:00分类:律师随笔浏览:695次举报

【单位受贿罪】(刑法第387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单位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2.单位受贿数额不满10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2)强行索取财物的;(3)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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