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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犯罪行为不能获得假释

作者:时间:2024-02-05 00:00:00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725次举报


 一、哪些犯罪行为不能获得假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二、假释的程序有哪些

  假释的程序是:

  1.由执行强制劳动改造的监狱向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并附相关材料;

  2.监狱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收到监狱的假释建议书后审查相关材料;

  3.人民法院在审查案件材料后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裁定予以假释。

  三、假释的考验期是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三条

  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

  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五条

  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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