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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起诉昊华能源601101违披案已有股民获赔,其他受损投资者仍可加入索赔
作者:
时间:2024-05-10 00:00:00
分类:律师随笔
浏览:113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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昊华能源于
2021
年
11
月
11
日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中国证监会认定昊华能源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年报虚假记载,虚增资产约
28.25
亿元,虚增金额分别占当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4.26%
、
13.96%
、
13.77%
和
13.58%
。
2019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公告
2015
年收购京东方能源股权事项存在虚增资产。
中国证监会对昊华能源给予警告,并处以
60
万元罚款。
根据证券法以及最新的司法解释,有证据证明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虚假陈述的,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关于索赔条件,广州杨森律师团队分析认为,暂定:在
2015
年
2
月
1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27
日期间买入昊华能源股票(
601101
),并且在
2019
年
12
月
28
日卖出或者继续持有该公司股票而产生损失的投资者,可以选择起诉索赔。注:其他更多可索赔证券,可与律师取得进一步沟通。
此外,针对上述处罚的索赔,已有部分投资者获赔。在诉讼时效之内,符合条件的投资者仍可依法主张赔偿。
需要提醒的是,根据新的规定,针对该违法行为的诉讼时效将于
2024
年
11
月届满。时效届满后,投资者将丧失胜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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