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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利集团002309涉嫌违披,拟被罚八百万,受损投资者或可索赔

作者:时间:2024-05-16 00:00:00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531次举报

2024年5月14日,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中利集团)披露,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经查,中利集团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中利集团通过参与专网通信业务虚增营业收入、利润总额。据披露的文书统计,2016年至2020年期间,虚增营业收入合计6034780433.346元(60亿元)。

涉及财务数据的虚假,中利集团2016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中利集团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为缓解财务压力,自2018年3月15日起,中利集团实际控制人王主要通过与第三方签订虚假合同或订单等方式,非经营性占用中利集团资金。

中利集团应当在相关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中利集团未在 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导致其2018年、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中利集团2020年至2021年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披露不真实、不完整,导致其 2020年至 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

三、中利集团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

2017年至2020年,中利集团全资子公司苏州腾晖、山东腾晖通过江苏银行、苏州银行、平安银行提供对外担保。

中利集团未按规定在2017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对外担保情况,导致中利集团2017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中国证监会拟决定对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同时处罚相关责任人员。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中国证监会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关于索赔条件,广州杨森律师团队认为,暂定:在2017年4月25日至2022年11月8日期间买入中利集团股份002309,并且在2022年11月9日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股份而遭受损失的投资者,可以考虑起诉以尝试挽回部分损失。注:其他更多可索赔证券,可与律师取得进一步沟通。

当然,这也只是投资者的诉权,是否有因果关系及能否得到支持仍需要由法院审理作出认定。

律师特别提示的是,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投资者若不及时主张权利,很可能因为时效届满而丧失胜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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