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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屯矿业600711涉信息披露违法被立案,受损投资者或可索赔

作者:时间:2024-05-18 00:00:00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83次举报


2024518日,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盛屯矿业)披露,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

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法》《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此外,公司表示,2024419日,公司收到厦门证监局出具的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公司已积极整改,并于2024423日对相关差错进行了更正。

目前,尚不清楚涉嫌何具体违法行为,有待中国证监会进一步调查结论。

2024422日,盛屯矿业披露收到厦门监管局的行政监管措施。监管局指出,因会计处理不准确,盛屯矿业2021年多确认收入35,936.75万元,2022年多确认收入8,414.90万元。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关于索赔条件,广州杨森律师分析认为,暂定:在2022426日至2024421日期间买入盛屯矿业600711,且在2024422日(含)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股份而产生损失的投资者,可以考虑起诉以尝试挽回部分损失。注:更多可索赔证券,可与律师取得进一步沟通。

当然,这也只是投资者的诉权,是否有因果关系及能否得到支持仍需要由法院审理作出认定。

律师特别提示的是,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投资者若不及时主张权利,很可能因为时效届满而丧失胜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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