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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鼎股份601113索赔提示

作者:时间:2024-06-14 00:00:00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184次举报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华鼎股份)披露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二、未按规定披露共同借款情况。

监管局对华鼎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根据证券法以及最新的司法解释,有证据证明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虚假陈述的,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关于索赔条件,广州杨森律师分析认为,暂定索赔条件为:在2018625日至2019831日期间买入华鼎股份601113,并且在201991(含)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公司股份而产生损失的投资者,可以选择起诉索赔。注:更多其他可索赔证券,可与律师取得进一步沟通。

当然,这也只是投资者的诉权,是否有因果关系及能否得到支持仍需要由法院审理作出认定。

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剩余的诉讼时效已不多了。投资者若不及时主张权利,很可能因为时效届满而丧失胜诉权。

律师特别提示的是,预计本案索赔时效将于202410月届满,届满投资者将丧失胜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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