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时间:07:00-21:59
服务地区
首页
律师介绍
咨询服务
亲办案件
用户评价
律师文集
联系方式
华鼎股份601113索赔提示
作者:
时间:2024-06-14 00:00:00
分类:律师随笔
浏览:1184次
举报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
简称公司或华鼎股份
)
披露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二、未按规定披露共同借款情况。
监管局对华鼎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60
万元罚款。
根据证券法以及最新的司法解释,有证据证明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虚假陈述的,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关于索赔条件,广州杨森律师分析认为,暂定索赔条件为:在
2018
年
6
月
25
日至
2019
年
8
月
3
1
日期间买入华鼎股份
601113
,并且在
2019
年
9
月
1
日
(含)
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公司股份而产生损失的投资者,可以选择起诉索赔。注:更多其他可索赔证券,可与律师取得进一步沟通。
当然,这也只是投资者的诉权,是否有因果关系及能否得到支持仍需要由法院审理作出认定。
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剩余的诉讼时效已不多了。投资者若不及时主张权利,很可能因为时效届满而丧失胜诉权。
律师特别提示的是,
预计本案索赔时效将于
2024
年
10
月届满,届满投资者将丧失胜诉权利
。
律师其他文章推荐
律师
已认证
执业年
咨询律师
友情链接:
法律咨询
版权所有:
IP属地:
技术支持:中华律师网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1184
昨日访问量:
中华律师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
中华律师网投诉入口
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
律师服务地区
电话
法律咨询热线
咨询
分享
顶部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