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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野纺织002087索赔提示:退市不影响索赔

作者:时间:2024-06-23 00:00:00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533次举报

2024年4月28日,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新野纺织)披露,收到调查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2024年3月23日,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披露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

同日,新野纺织发布提示,公司股票将于2024年4月29日起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无需停牌。

经查,新野纺织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新野纺织涉嫌虚增、虚减营业收入,导致2016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新野纺织涉嫌虚减、虚增营业成本,导致2016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三、新野纺织涉嫌虚增存货,导致2016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16年至2022年,新野纺织因虚减营业成本等因素影响,导致虚增存货;

四、新野纺织涉嫌虚增研发费用,导致2016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据披露的文书统计,2016年-2022年虚增营业收入合计5707600020.92元(57亿元)、虚增(减)利润总额合计3157314746.85元(31.5亿元)。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并结合违法行为跨越新旧《证券法》适用的特别情形,中国证监会拟决定对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同时处罚相关责任人员。

2023年5月5日,新野纺织公告《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提示性公告》,经自查,存货账实存在不符,存货信息不准确,为真实、客观地反映ST新纺的实际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需要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此次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新野纺织2016-2020年度财务报表,其中对未分配利润的累计影响预计在18亿元左右。

该信息的披露,随即招来证监会的关注,随后于2023年5月8日,新野纺织公告收到河南监管局下发的警示函,指出新野纺织以前年度报表信息披露不准确、业绩预告及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信息披露不准确、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的问题。

根据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关于索赔条件,广州杨森律师团队分析认为,暂定:在2017年4月20日至2023年4月26日期间买入新野纺织股份002087,且在2023年4月27日之后卖出股票或者继续持股公司股票而产生损失的投资者,或有机会通过起诉挽回部分损失。注:更多其他可索赔证券,可与律师取得进一步沟通。

当然,这也只是投资者的诉权,是否有因果关系及能否得到支持仍需要由法院审理作出认定。

律师特别提示的是,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投资者若不及时主张权利,很可能因为时效届满而丧失胜诉权。

2024年5月30日,新野纺织公告收到《关于收到股票终止上市决定的公告》,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律师提示,股票终止上市并不影响投资者就其遭受的损失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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