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时间:07:00-21:59 服务地区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吗?

作者:时间:2023-10-18 00:00:00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996次举报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对于一人有限公司,股东需要举证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否则应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举例子,如果一个公司欠你钱,你一般只能起诉公司承担还款责任,如果你想同时起诉股东,你必须提出证据证明股东和公司财产混同,否则法院不会支持。但是如果是一人公司,你可以同时起诉公司和股东。这时,被起诉的股东必须证明自己的财产独立于公司的财产,否则法院就会让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支持你要求股东与公司一起还款的请求。


在最高院的一个案件中,法院就认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独立承担举证责任,如果股东和公司能举证证明其股东财产与公司财产上做到分别列支列收,单独核算,利润分别分配和保管,风险分别承担,应认定公司和股东财产的分离。


律师
律师 已认证
  • 执业年
咨询律师
版权所有:IP属地:
技术支持:中华律师网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1996 昨日访问量:

中华律师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中华律师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