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22日,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公布了2023年度河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0234.5元、河南省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25570.4元,即日起河南地区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类民事纠纷案件中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将统一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234.5元进行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统一按照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5570.4元进行计算。
一、死亡(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最新标准更新
| 伤残等级 | 系数 | 赔偿金额(元) |
| 一级 | 1 | 804690 |
| 二级 | 0.9 | 724221 |
| 三级 | 0.8 | 643752 |
| 四级 | 0.7 | 563283 |
| 五级 | 0.6 | 482814 |
| 六级 | 0.5 | 402345 |
| 七级 | 0.4 | 321876 |
| 八级 | 0.3 | 241407 |
| 九级 | 0.2 | 160938 |
| 十级 | 0.1 | 80469 |
| 死亡赔偿金 | 1 | 804690 |
1.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月),即39451.5元。
2、误工费(参照农林牧渔标准):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元/年)÷365×误工期限(天),即55429元/年,平均151.86元/天。
3、护理费(参照服务业标准):41642元/年,平均114.09元/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八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