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羁押必要性审查广州刑事律师取保候审
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简单刑事案件直到法院开庭审判至少也要3-4个月时间,有的甚至一年多,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十分重要,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口供的注意事项,以及法律问题,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公安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逮捕之后还能不能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由此可见,逮捕之后还是有取保候审的可能性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应当继续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作为逮捕条件的所谓证据条件、罪行条件、社会危险性条件都可能随着诉讼活动的进展发生变化,进而影响到继续羁押的必要性发生变化。
如审查批准逮捕时据以证明有犯罪事实的重要证据,随着侦查工作的深入,被新的证据所否定;立案时认定的犯罪数额,经过进一步调查核实,大为缩小,影响到对可能判处刑罚的估计;实施新的犯罪、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可能性已被排除的等等。人民检察院在对羁押必要性审查后,如果认为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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