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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组织卖血罪】刑法第333条第一款

作者:时间:2024-09-24 00:00:00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789次举报

【非法组织卖血罪】刑法第333条第一款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组织卖血3人次以上的;

2.非法获利2000元以上的;

3.组织未成年人卖血的;

4.被组织卖血的人的血液含有艾滋病病毒、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螺旋体等病原微生物的;

5.构成犯罪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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