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和同事聊天,聊到律师办理案件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一些事项,不聊不知道,聊了一会发现我们办理案件时有一些小事确实需要注意,但是很多人实际上并不以为意。
当然,也许大多数人都已经意识到这些问题,只是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了偏差。
比如,下面这几个问题,如果能老老实实做到,或许能坚持做三年,相信必然会有很大收获。
什么是复杂问题?
其实我们办理的大多数案件都是复杂问题,即便本来不是复杂问题,也有委员会处心积虑的把这些简单问题搞复杂。
所以说,律师面对的大多数问题都是复杂问题,而且这些问题在法官看来也是很复杂的。
实际上,现实中基本上没有人愿意应付这些复杂问题,当然极个别人属于例外。
那么,作为律师想要进步的更快,想要获得有利的案件结果,应该怎么做呢?
应该不怕辛苦,不怕脏不怕累,把这些复杂的问题彻底简单化,用一种简单到不能再简单的方式表达出来,让最终能拍板的办案人员快速的明白案件的关键问题。
只有有决定权的人快速搞明白案件,我们才有可能说服对方,才有可能拿到我们想要的结果。
所以再复杂的问题都能快速的让其简单化,这是一个有能力律师的必备武器。
任何一个貌似复杂的案件,都必然会有一系列的漏洞,或者说有很多貌似能解决问题的突破点。
但是如果我们把把所有的这些漏洞全部说给法官听,法官有没有这个耐心一一的去听,再慢慢的分辨呢?
答案是,不可能。
因为法官时间紧,任务重,更关键的是,他不可能有这个耐心慢慢的让你把20个漏洞一一说完。
所以,一定要——
突出重点;
突出重点;
突出重点。
有科学研究证明,一个人的大脑快速记住东西的极限是七个,如果我们一下子说出十几个问题,可以想象一下,在庭审的过程中,法官有没有可能能记住?
答案是肯定记不住。
相反,如果我们在这盲多漏洞中找出1~3个最关键的突破点,之后把所有的火力全部集中在这几个最关键的点上,试想一下效果会不会更好?
至少重点比较突出。
最重要的观点(突破点)找出来了,是不是就万事大吉了呢?
换句话说,是不是有了重武器,只要简单的炫耀一下重型武器,敌人就会直接缴械投降呢?
应该不一定,或许对方根本就没有看到我们的炫耀呢,又或者敌人会以为我们在虚张声势狐假虎威呢。
所以只是蜻蜓点水的说一下,再好的突破点都不一定能保证成功。
所以说,重要的观点要说三遍,一遍肯定是不行的,也是不够的。
一次庭审,有没有可能把一个重要观点说三遍呢?
必须可以。
第一遍,发问时。
第二遍,质证时。
第三遍,法庭辩论时。
或许有人会有困惑:法庭上,质证时和法庭辩论的时候,都有可能把重要的观点一再重复,但是发问的时候如何把重要观点硬塞进去呢?
当然没问题。
发问,就是讲故事。
好的发问,就是讲好听的故事。
只要技巧足够好,发问时,就可以润物细无声的把辩护观点揉进发问问题中,通过被告人的回答,慢慢在合议庭头脑中形成一个对被告人有利的画面。
经常有人告诫:找人办事,对方是女的,就安排个男的去,对方是男的,就安排个女的去,还美其名曰男女搭配干活不累。
实际上,这里面忽略了一个问题,如果有一方奇丑无比气质全无,估计就不是累不累的问题,应该是活不活的问题。
所以,决定价值的,有时确实是颜值。
法律文书写作,也是同样道理。
短句子频出,回车键勤用,多余废话尽量删除,一顿操作下来,法律文书的颜值应该不会太差。
据说,不少办案人员根本就不看律师的辩护词或代理词,如果我们的辩护词一两页纸都不分段,大多时间都不说人话,估计更提不起人家兴趣,不被扔进垃圾桶,已经算是幸运。
相反,如果我们的法律文书文字优美、排版精美、包装华丽,是众多法律文书中唯一的靓仔,法官会不会多看上一眼?
很可能会。
或许这恰恰就是我们绝地翻盘的机会呢?
也未可知!
何不珍惜?
作者:邹玉杰律师
九章刑辩创始人,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
亳州律协刑委会主任,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律援助优秀律师,谯城区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
目标:穷二十年蛮力,救一百条人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