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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属无故拖欠工资?

作者:时间:2023-09-22 00:00:00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122次举报


哪些情形属于无故拖欠工资?

《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所称“无故拖欠”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包括:

(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

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属无故拖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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