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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还款错过诉讼时效,20万欠款能否追回?

作者:时间:2023-12-26 00:00:00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499次举报
1.诉讼时效期是多少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2.诉讼时效抗辩权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3.哪些情形属于诉讼时效中断?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法官提醒

债务人和债权人关系再好,借钱时也要打借条,同时,应尽量载明:出借人、借款人、出借金额、利息标准、违约责任等,在借款到期后更要及时主张权利,以免过了诉讼时效。债权人在履行部分还款义务后,应重新签订借条,避免纠纷。若追索时间较长,一定要积极保留诉讼时效中止或者中断证据,证明未超过诉讼时效,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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