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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讲究“有约在先”以法为尺

作者:时间:2023-10-18 00:00:00分类:律师随笔浏览:600次举报


违约金是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时,按照合同的约定,为其违约行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违约金的支付以合同约定为前提,在支付关系上,可以是劳动者违约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也可以是用人单位违约向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关于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情形,法律并未作出范围限制,用人单位的任一违约行为,经协商一致后都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由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可以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只有服务期违约金和竞业限制违约金,超出这两类的违约金约定属于无效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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