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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有财产包括哪些

作者:时间:2023-12-07 00:00:00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438次举报


在无约定或约定无效、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根据《婚姻法》第17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赠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11条规定,“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对于下列情况应认定为个人财产:

(1)当事人以个人财产购买债券所得的利息或用于储蓄产生的利息,由于利息收益是债券或储蓄本金所必然产生的孳息,与投资收益具有风险性的物质不同,应依本金或原物之所有权归属为个人所有。

(2)当事人以个人财产购买了房产、股票、债券、基金、黄金或古董等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市场行情变化抛售后产生的增值部分,由于这些财产本身仅是个人财产的形态变化,性质上仍为个人所有的财产,抛售后的增值是由于原物交换价值的上升所致,仍应依原物所有权归属为个人所有。

既然认定了该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话,那么要是夫妻离婚,就需要对这部分财产进行分割,这是离婚必不可少的一步。夫妻之间可以先行协商,要是协商不成的再由法院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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