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强迫买东西是不合法的。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打击旅游活动中欺骗、强制购物行为的意见》第一条现行有效,旅行社或导游领队强迫旅游者购物,如未经旅游者书面同意安排购物或对旅游者进行人身威胁、恐吓等行为强迫旅游者购物等,均可被认定为“欺骗、强制旅游购物”。同时,《导游人员管理条例(2017修订)》第十五条现行有效明确指出,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不得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者购买旅游者的物品,不得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这进一步证实了导游强迫购物的非法性。
在实际司法实践中,强迫购物行为也被法院认定为违法。例如,在【(2020)闽02民终1454号】案件中,导游通过言语对旅游者的人身进行威胁,并实施强迫购物的行为,被认定为“强制旅游购物”,说明了司法实践中对此类行为的明确态度。
因此,导游强迫买东西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既不合法也不合理,旅游者有权拒绝此类行为,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