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时间:07:00-21:59 服务地区

同德化工002360涉嫌违披被立案,受损股民或可索赔

作者:时间:2024-08-10 00:00:00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182次举报

202489日晚间,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同德化工)披露,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

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法》《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同时,公司还披露关于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决定书指出,公司与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宏大)签订《关于转让清水河县同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框架协》,约定公司拟以2亿元向广东宏大转让子公司清水河县同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同蒙化工)100%股权项目事宜,存在未依法披露信息的违规行为。

中国证监会立案是否与上述决定书内容内容有关,尚不清楚,有待中国证监会进一步调查结论。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根据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因信息披露违法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关于索赔条件,广州杨森律师团队认为,暂定:在2023830日至2024129日期间买入同德化工002360,且在2024130日(含)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份而产生损失的投资者,或可依法提出索赔以尝试挽回部分损失。

当然,这也只是投资者的诉权,是否有因果关系及能否得到支持仍需要由法院审理作出认定。

律师特别提示的是,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投资者若不及时主张权利,很可能因为时效届满而丧失胜诉权。

律师
律师 已认证
  • 执业年
咨询律师
版权所有:IP属地:
技术支持:中华律师网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2182 昨日访问量:

中华律师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中华律师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