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 第1127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第1071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因此,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是:非婚生子女也是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父母的财产。但是,非婚生子女的继承权能顺利实现的前提是,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关键条件。 一、 私生子需要通过法律程序确认其身份,才能行使法定继承权。 如果私生子的身份未经法律确认为非婚生子女的话,是无法以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财产的。必须能够明确证明私生子是被继承人的亲生子女,如通过提供亲子鉴定、出生证明等证明文件。但实务中,亲子鉴定并非易事。继承发生以被继承人的死亡为要件,一旦被继承人过世,非婚生子女想要证明亲子关系的难度会非常大。亲子鉴定必须以当事人同意为前提,亲子鉴定既涉及人与人之间亲情关系的变化,又关系到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定,法院不得强制取证,也不得对不同意鉴定的当事人采取拘传等措施进行强制鉴定。 在司法实践中,非婚生子女亲子关系的认定方式主要有两种: 1. 运用技术手段,鉴定亲子关系。即使父或母一方去世,不能通过亲子关系鉴定来识别血缘关系,也考虑通过全同胞关系鉴定和半同胞关系鉴定,进而判断亲子关系。 2. 适用法律规则,推定亲子关系。在有些情况下,亲子鉴定无法进行,例如出现被继承人已经去世火化不再有DNA样本,导致客观上无法进行的情况。在无法通过亲子鉴定进行直接认定的情况下,法院可以根据法律规则来推定亲子关系是否成立。父或者母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否认亲子关系,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否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二、 不存在遗嘱或其他财产约定等排除私生子继承权的文件。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继承其遗产所进行的继承。为尊重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思,有效的遗嘱的效力要优先于法定继承,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如果存在一份排除了私生子继承权的有效遗嘱文件,那么即使私生子能确认为被继承人的非婚生子女也无济于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