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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勇杰】半月谈七月下:诚惶诚恐到风淡云轻,间或雷霆一怒

作者:时间:2024-07-30 00:00:00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165次举报


前几天微信朋友圈里转发王昊宸律师的一篇文章《我凭什么要成为“法官眼里优秀的律师”》。王昊宸律师在文章中对某刑事大律所制作的专题短视频《法官眼里优秀律师的五个特征》进行了批判。的确,虽然是名义上的法律职业共同体,却几乎没有律师写文章说一说《律师眼里优秀法官的X个特征》。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田帅律师曾经写过《我认识的三位刑庭女法官》和《我了解的三位刑庭男法官》,对他办案中遇到的六位法官进行了点名表扬,算是少有的律师对法官的评价文章。我在【律政勇杰】半月谈六月下《查询承办检察官就像“开盲盒”》一文中,列举了三种类型的检察官,分别做了赞扬和批评。


为什么鲜有律师写评价法官的文章?大抵还是有相当数量的律师不愿意或者不敢得罪“法律职业共同体”吧。窃以为,无论是“大律师”还是“小律师”,无论是“老律师”还是“青年律师”,有此心态者是绝大多数,或者是律师职业生涯中必经的一个阶段,只不过有的“渡劫”成功,有的终其一生面对法官都诚惶诚恐。


2005年【律政勇杰】刚出道时,作为初上律途的青年律师,没有背景,无依无靠,好不容易吃上了这碗饭,和法官交流,诚惶诚恐战战兢兢是常态,张口请闭口您,人家一句不中听的话,脸皮能臊上好大一阵子。为什么会这样?法治环境的逼仄还是职业自带的卑微?抑或二者兼有。记得1996年大学毕业前在省高院实习,见到书记员老师把一位老律师训的无地自容,这个场景一直记忆犹新,我还写进了自传体文章《我的司考》中。


后来我成了检察官,和律师们交流,从来没有以自带的职业优越感,流露出居高临下的姿态。那时没有“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意识,大概是出于为人谦逊的本性和律师职业经历的“同理心”。以至于现在遇到和当时作为检察官的我打过交道的律师同仁,他们都说我当时对律师很客气,能平等交流和沟通。再后来,我去了更强力的机关,脾气长了不少,虽不再和律师有职业往来,但“奋壮年之余烈,携机关之虎威”,公检法亦在我睥睨之下。


重归律师行业,发现“法律职业共同体”依然是“画饼”。我看到过多少法官对律师的无视,甚至保安也威风凛凛地对着我指手划脚。离开了强大的职业背景, 没有了坚强的倚仗,重拾内敛。当然,既往丰富的阅历和日益增长的年龄,也使我的性情温和了许多。以硬治硬,不仅无益于事,也伤自己的身体。即使你凶神恶煞,我也只是风淡云轻,内心笑笑而已。百炼钢不如化指柔。我似乎理解了那些老律师所谓的“怕”,其实只是为人处世的柔韧。


柔韧,《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是“柔软而坚韧”。柔软只是表象,坚韧才是本质。有时候,必须舍软择硬,老虎不发威,你以为我是Hello Kitty?比如,我去某县法院交取保候审申请书,承办法官不仅不收,甚至当着我的面把取保候审申请书扔在地上,我几乎拍了桌子,吼叫着要找院长投诉。后来,取保候审虽然没有办成,但当事人被从轻判处。再比如,某区法院一个涉黑恶案件开庭,辩护人人数众多,审判区放不下那么多椅子,居然把辩护人的座位放在审判台正下面,让辩护人和被告人坐在一个区域。先进法庭的大多数辩护律师没有吭声,甚至个别律师还老老实实地坐了下去,只有太原师范学院的薛晓蔚老师,还有许明侠律师和我,立即提出严重抗议,后来辩护人区域改设到了旁听席的前排。


Rome wasn't built in a day。律师的执业环境不会在短期内改变,“法律职业共同体”最终渐行渐远。无论害怕还是勇敢,终究“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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