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上海的李女士长期通过一家包网店购买奢侈品包。2022年4月,李女士又在这家网店网购了两只闲置的奢侈品包,其中一只是价格4.35万元的“香奈儿”包。
2022年5月,李女士收到这只期盼已久的“香奈儿”包的快递。然而,李女士却发现这只包撕膜后有留胶,便将所购买的包送专业机构鉴定。鉴定结论显示:该包不符合该品牌正品的工艺特征。李女士将该网店的经营者某商贸公司起诉至奉贤区法院,要求退一赔三。
二、法院审理/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在被告开设的网店购买涉案包,并向被告支付相应的对价,被告交付涉案包,双方之间成立买卖合同关系。被告辩称双方系委托合同关系,但被告的举证不足以证明双方存在委托合同的合意。从双方微信聊天记录的内容看,无论是了解商品情况,还是后期原告向被告反馈包有问题,被告从未向原告披露所谓卖家的姓名、联系方式等具体信息,被告也做出了保证正品的承诺。纵观整个交易过程,足以认定双方系买卖合同关系。经鉴定涉案包为伪造品,原告基于对被告的相信,使得其做出错误的意思表示,已经构成欺诈。
法院最终判决撤销原、被告之间的买卖合同,判决被告退货退款同时支付原告三倍赔偿款130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