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时间:07:00-21:59 服务地区

婚后用彩礼买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作者:时间:2024-05-22 00:00:00分类:律师随笔浏览:759次举报


小美和老公结婚一年后,悄悄用彩礼在老家县城买了一套房子,并没有告诉老公,老公知道后很生气,认为小美应该把彩礼用在两人的生活上,而不是买房子。

两人因为这个事情,最后闹到离婚的地步,老公要求买的房子应该一人一半,而小美觉得房子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不能被分割。

所以,小美的房子离婚时到底要不要分割呢?这里有个关键点,那就是彩礼取得的时间。

如果在领证前就收了彩礼,那彩礼通常被视为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用婚前个人财产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当然也属于个人房产,离婚时配偶无权要求分割。

那么,哪些情况下用彩礼买的房离婚会被分?

1、  彩礼是领证后取得

从法律上来讲,领证后就进入了婚姻存续期,这时候拿到的彩礼,通常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此时用彩礼买房,就相当于用共同财产买房,不管登记在谁名下,离婚对方都有权要求分割。

2、  用彩礼付首付贷款买房

如果彩礼是领证前取得,但买房时无法做到全款一次性支付,后续的还贷部分和房屋增值部分,在离婚时就可以要求分割。

3、  女方存在闪婚、骗婚的行为

如果男方有这方面的怀疑,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但需要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

只要能让法官认定女方有闪婚、骗婚的行为,该房产也是可以分割的,具体分多少还得看实际情况。

律师
律师 已认证
  • 执业年
咨询律师
版权所有:IP属地:
技术支持:中华律师网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759 昨日访问量:

中华律师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中华律师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